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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开展校运动队教练员岗位选聘工作的通知

发布时间:2024年04月12日 18:48      文章来源:      浏览次数:

为了认真落实全省“新春第一会"精神,结合体育部实际情况,建设好专业技术、管理干部、教学服务三支队伍。根据年度工作计划,开展校运动队教练员换届聘任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
一、基本原则

本着有利于校体育运动竞技水平的更快发展,积极推动“以竞技体育带动体育项目发展”,深化“课内外一体化”改革的目标,按照选聘工作有关规定,严格规范各项程序,严肃选人用人纪律,严把政治素质关。坚持党管干部原则;坚持事业为上、人岗相适、人事相宜原则。

二、岗位和职数

1.学校既有的校运动队与《浙江中医药大学体育运动代表队管理办法》所设的岗位数。

2.超过3人的单项教练组,可设主教练 1名。

三、任职基本条件与资格

1.从事体育运动专项训练,并达到二级及以上运动技术水平的教师,有带训经历和成绩优者优先;

2.爱岗敬业,遵守学校、体育部工作纪律与各项管理制度。

四、选聘程序

1.发布通知,成立评聘组。

2.个人自荐。符合任职条件资格的正式在编在岗人员均可报名应聘。应聘者填写《聘任报名表》(附件),于41日(周一)前,将报名表发至部群体竞训管理中心和部办公室,逾期不予受理。

3.资格审查。办公室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。

4.集体推荐。评聘工作组对自荐报名教师开展调研考察,并充分征求分管部领导意见,提出初步建议人选。

5.讨论决定。召开部党政联席会议审核确定拟聘人选名单。

6.发文公布。对公示期间无异议或不影响任职的,由体育部发文通告。

 

 

 

 

 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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